序號 | 2 | 發言日期 | 112/04/18 | 發言時間 | 16:58:37 |
發言人 | 陳菀均 | 發言人職稱 | 研發中心副總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2-26558558分機803 |
主旨 |
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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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21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12/04/18 | ||
說明 |
1.股東會決議日:112/04/18 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 梁啟銘-中天生物科技(股)公司獨立董事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 永信藥品工業(股)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期間。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 表決結果已達法令規定標準(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357,245,542權, 贊成權數351,321,951權,反對權數221,180權,無效權數0權, 棄權/未投票權數5,702,411權,贊成權數佔出席總表決權數98.34%), 本案依表決結果照案通過。 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 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。 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。 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。 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。 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。 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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